波新聞─陶泰山/新北市
113年新北市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新臺幣121.9萬元,中位數為108.5萬元,剔除戶量因素後,「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44.3萬元,中位數為39.4萬元。113年每戶可支配所得5等分位差距倍數 為4.63倍,低於臺灣地區6.14倍,近10年新北市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成長27.0%,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成長44.8%。
113年新北市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21.9萬元、中位數為108.5萬元(每戶2.75人),分別高於臺灣地區116.5萬元、98.5萬元(每戶2.78人);若換算為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44.3萬元(中位數為39.4萬元),高於臺灣地區41.9萬元(中位數為35.6萬元)。與112年相較,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增加2.3萬元(增幅1.9%)、中位數增加1.8萬元(增幅1.7%);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增加0.3萬元(增幅0.7%)、中位數增加1.7萬元(增幅4.5%)。
近10年(104至113年)新北市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成長27.0%(中位數成長23.0%),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成長44.8%(中位數成長43.3%),主因係新北市自改制以來,市府積極辦理全方位招商引資,推動地方創生發展在地特色產業,期營造優質工商發展環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使家庭所得收入持續成長,致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自104年之96.0萬元,增加至113年121.9萬元,中位數則自88.2萬元增加至108.5萬元;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自104年之30.6萬元,增加至113年44.3萬元,中位數則自27.5萬元增加至3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