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為提升資本項目開放水準、推動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並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央行)近日發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進一步規範並支持與跨境同業融資相關的業務發展。
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是境內銀行向離岸市場提供人民幣流動性的重要管道,也是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關鍵機制。根據中國新聞社報導,《通知》依循「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將境內銀行與境外機構之間具有實質債權債務關係的人民幣資金融通業務納入規範範圍,不僅涵蓋現行各類跨境同業融資模式,未來推出同類性質的新業務亦適用。
《通知》並明確支持銀行自主展業,允許境內銀行在淨融出上限內靈活配置業務結構。從事相關業務的銀行須具備完善的國際結算能力,並建立健全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由總行或外國銀行境內分行(境內管理行)統一歸口管理。
在兼顧業務發展與風險防範的前提下,《通知》引入逆週期調節機制,將境內銀行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淨融出餘額與其資本實力、資金規模相連結,並透過跨國業務調節參數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進行動態管理。央行表示,未來將綜合考量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狀況、跨境資本流動形勢及銀行展業情況,適時調整相關參數。
市場分析指出,此次將融出方向的人民幣跨境同業融資納入統一管理框架,屬於對既有業務的制度優化,順應市場需求,也向市場釋放出支持人民幣資金有序流動的明確政策訊號。
圖/圖: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總行大樓,坐落於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維基百科,由 維基小霸王 – 自己的作品, CC BY-SA 4.0,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103264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