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針對今(26)日社交平台Threads流傳一段疑似港區垂釣影片,引發外界關注,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說明,影片內容為民眾駕駛舢舨船於港區水域疑似釣魚,經查發生地點位於高雄展覽館後方遊艇碼頭水域,屬該總隊三號碼頭中隊轄區。
港警指出,已協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查詢船舶編號,並通知船主到案說明,依《商港法》製作筆錄後,移送交通部航港局裁處。
港警強調,依《商港法》第36條第2項規定,商港區域內禁止釣魚,違者依同法第71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以籠具、網具、魚槍等方式採捕,則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統計數據顯示,港警113年取締違規釣魚案件達543件,114年增至824件,115年迄今亦已逾100件。港警表示,為維護港區作業秩序與公共安全,將持續加強巡邏與取締違規釣魚行為,並呼籲民眾選擇合法、安全的釣魚場所,共同維護港區安全與秩序。
圖/三號碼頭中隊長陳坤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