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隨著網路技術發展與普及社群媒體的興起,網路購物已成為現代人常見的購物方式,為維護消費權益及遏止違規廣告影響民眾健康,屏東縣政府衛生局114年度監控食藥粧違規廣告共開罰267件,裁罰金額共計866萬元;衛生局呼籲民眾,勿信誇大不實之食品、藥物及化粧品廣告,以免健康權益受損。
遭裁罰項目中,食品佔183件、裁罰668萬金額最高,化粧品佔74件、裁罰168萬居次,藥物及醫療器材共佔10件、裁罰30萬元位居第3名;進一步以違規廣告媒體類別分析,以網路204件(76 %)為最多,其次為電臺32件(12%)及電視31件(12%)。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刊播食品及化粧品廣告前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藥商及醫療器材商刊播藥品、醫療器材廣告前,應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核准刊播期間不得擅自變更原核准事項;另外,一般商品廣告不得為醫療效能之宣傳。
衛生局提醒民眾,網路購物風險高,應先確認網站有無揭示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如果僅留行動電話或E-Mail,並以名人照片做誇大廣告宣傳,則是典型的「一頁式廣告」購物詐騙網頁型態,切勿受騙上當。
衛生局呼籲,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並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勿信誇大不實之食品、藥物及化粧品廣告,以免健康權益受損,另建議民眾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http://pmds.fda.gov.tw/illegalad/)、「食藥膨風廣告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5085)查詢廣告相關資訊,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