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轄內公寓大廈社區落實自治管理、健全管理組織運作,苗栗縣頭份市公所辦理「年度績優公寓大廈頒獎活動」,表揚在社區經營與環境營造表現優異的社區,肯定其對提升居住品質與城市風貌的貢獻。
頭份市公所指出,市府依據「頭份市公所獎勵年度績優公寓大廈活動辦法」,配合苗栗縣政府辦理的「苗栗縣年度績優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針對獲得縣府「苗栗客庄優居獎」各組前三名、且位於頭份市轄內的社區,頒發獎勵金及獎狀,以資鼓勵。獎勵金額依名次分別為第一名新台幣2萬元、第二名1萬5千元、第三名1萬元。
目前頭份市轄內報備登載有案的公寓大廈社區已超過340個,今年參與縣府評選的社區踴躍,成果亮眼。其中,上磊方庭寓所社區榮獲「苗栗客庄優居獎」A組第一名;美居詠森社區獲A組第二名;昌隆廣場好漾社區獲A組第三名。B組方面,托斯卡尼社區榮獲第一名,頭份101社區則獲第三名,市公所皆依規定頒發獎勵金與獎狀表揚。
市長羅雪珠表示,良好的社區環境有賴住戶共同參與與用心經營,公寓大廈更是城市最主要的住宅型態,對市容發展與市民生活品質影響深遠。市公所將持續透過年度績優公寓大廈獎勵機制,鼓勵社區自主治理,攜手市民打造宜居、優質且幸福的現代化頭份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