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警局創設「交通助理員」,以協助員警取締違規停車,但實施3個月來頻頻出錯,配置於警二分局的1名交通助理員,非因公務以自身車號查詢車籍資料,報請市警局核准資遣提前終止進用。
市警察局8日公布指出,今年招聘配置於第二分局的1名交通助理員,日前非因公務以自身車號查詢車籍資料,經第二分局自行稽核發現,雖非屬任意查詢他人個資,惟仍違反相關查詢規定,予以處分,另因其工作表現欠佳,無法勝任工作,所以終止任用。
交通助理員實施後,就傳出候補人員冒充「交通警察督察」、不當查詢個資等行為,被南警交通大隊認定不適任資遣。交大強調,這是個案,希望大眾不要以偏概全,其他交通助理員仍能協助警方維護交通。
交通助理員自6月起投入取締違規停車勤務,首批候補3人,因正取2名助理員覺得工作壓力大自行離職,其中1名遞補者接棒,上任不到一個月,就遭淘汰。
按照規定,助理員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無人在場的違停車輛開單,目的是分擔警方勤務壓力、降低衝突。但該名助理員卻常選擇駕駛仍在場時舉發,挑起衝突後再丟給員警處理,自己先離開。當民眾質疑身分時,卻自稱「交通警察督察」,引發反感,更不聽從所長的提醒。
而且,這位助理員竟2度利用警務系統,查詢民眾個資,第一次遭嚴厲警告,沒多久又再犯,派出所擔心可能成為風紀隱憂,向交通大隊建議汰除。
交通大隊表示,此個案行為不當,但不代表制度有問題,未來若需補員,將於明年招考,並加強教育訓練,避免類似情況重演。
交通助理員係市警局公開招聘,經筆試、口試合格後錄取,並接受一週專業學科訓練及一週實務訓練,訓練完成後,錄取18位,月薪近4萬元,派駐到警一到六分局,先由資深員警帶班執勤,派駐首日助理員共開出19張罰單,遭網友質疑,平均1天僅1張罰單,認為成效很低。後來逐漸增加告發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