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陳瑩/高雄
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並維護用路人生命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高雄分署)近日強力執行一件酒駕交通裁罰案件。義務人邱男因酒駕違規,並拒絕酒精測試及無照駕駛等情事,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處新臺幣21萬6千元罰鍰。案件因逾期未繳罰鍰,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行。
經查,義務人邱男名下並無明顯可供執行之財產。然而,高雄分署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深入調查發現該義務人為獨資商號負責人,且有承包工程。為追討欠款,高雄分署進一步向國稅局調閱其銷項明細,掌握了義務人邱男承包工程之應收帳款資訊,執行人員隨即核發執行命令,強力扣押該筆應收帳款。義務人邱男接獲執行命令,得知其承包工程之應收帳款已遭扣押,驚覺此舉恐將嚴重影響其商業營運,態度立刻轉變,並火速到場辦理分期繳納程序。
高雄分署強調,為保障用路人之安全及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之「道安」項目,對於酒駕、拒測及無照駕駛等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之案件,將持續強力執行,對於心存僥倖者,絕不寬貸。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若因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罰鍰,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財產將遭強制執行,並付出沉痛代價,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