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婉柔/屏東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下稱屏東分署)近日成功執行一件公法債權案件。義務人為一名在屏東市經營土木裝潢工程的獨資營利事業負責人,不僅因拒絕接受酒測遭裁罰新臺幣18萬元,亦滯欠111年度綜合所得稅,並積欠其營利事業所應繳納之勞工保險費、勞退金及全民健康保險費等約10萬元,累計欠款金額近30萬元。義務人均置之不理,各移送機關即陸續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受理案件後,屏東分署同仁依法發出通知,命義務人到場說明及繳納所欠款項,惟義務人未依限到場。執行同仁遂依法啟動財產調查程序,查得該營利事業對第三人有應收款項,隨即依法扣押。義務人知悉後前往分署,過程中情緒激動,對執行人員語氣激烈,並揚言將尋求民意代表協助與對外陳情,企圖以此對執行作為施加壓力。
面對義務人之不理性反應,屏東分署執行同仁秉持依法行政、公正執行的原則,冷靜應對,耐心說明法律規定及其應負義務,並向義務人說明,其經濟狀況並不符合分期繳納條件,分署將依法就扣得款項收取用以清償所欠債權。義務人聽聞後語帶不滿離去。不久之後,義務人自行來電表示理解執行作為,並請求日後若仍有欠款,分署可直接寄發傳繳通知,願主動繳納,避免再遭查扣。最終,本案所涉罰鍰與各項費用順利清償,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屏東分署提醒,欠繳公法債權均應認真面對、依法履行,不應心存僥倖或試圖以施壓方式規避責任,否則最終仍將面臨財產遭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反而得不償失。若有確實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者,分署亦提供分期繳納申請管道,審慎評估後予以協助。屏東分署將持續秉持「依法執行、關懷協助」的原則,落實國家債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也呼籲民眾共同守法,保障自身與家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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