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南區全民運動中心」民間機構冠名運作,,市府已於113年底終止合作,但近日接獲民眾反應該中心仍卻違規營運,體育局10日發表聲明,冠名已終止,提醒民眾留意,以免混淆或誤信宣傳。
體育局聲明指出,原由台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台南高商)冠名的「台南市南區全民運動中心」合約,已於113年12月31日正式期滿並終止,自114年1月1日起,台南高商不再具有「全民運動中心」的冠名與營運資格,亦不得再對外使用相關名義,體育局呼籲校方應確實遵守。
體育局表示,該場館過去係與台南高商冠名設立,並由台南高商委託柏辰國際有司負責實際營運管理,期間推動多項運動推廣與教學活動,提供社區運動資源。然合約因故已於113底終止,台南高商與本局之合作關係亦同步結束,原場館名稱及全民運動中心相關標誌、識別系統即不再適用於該場域。且民眾反映有部分課程招生文宣及對外資訊,為避免民眾混淆,必須鄭重澄清。
體育局長陳良乾強調,凡非經市府核定設立的全民運動中心,均不得擅自使用該名稱、標誌或識別,如有違規情形,市府將依法處理,以確保行政權責與全民運動體系之公信力不受影響。目前南區仍有多樣運動設施提供民眾運動,包含永華體育園區(游泳池、田徑場、籃球場、極限運動場、橄欖球場、羽球場及網球場等),未來仍會積極尋找合適運動空間,提供民眾多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