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趙士翔/台北
內政部114年3月15日會同國防部、原民會發布「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其中第6條第1項、第36條分別規定通過原住民族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之原住民,始能申請原住民自製獵槍,原民會遂於114年3月18日發布「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實施要點」,並回溯自3月15日生效。依據上開法令規定,原民會於6月2日至3日安排114年第一梯次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及測驗,完成訓練並通過測驗者,將獲發訓練合格證書,作為未來申請購買自製獵槍與合法狩獵的重要依據。
原民會表示,本梯次訓練自即日起開放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14年5月16日(含),詳情請參閱訓練課程簡章(可至原民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歡迎符合資格的原住民朋友參加。用尊重與安全傳承狩獵文化,讓傳統在現代繼續綻放!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止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文件至新北市三峽區嘉添路181-29號(利士通工業有限公司收)
報名資格:成年、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及未經判決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5條之2第6項規定之罪確定或有第20條第4項規定情形。
訓練名額:50人
詳情請參閱114年度第一梯次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簡章(可至原民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