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消防局爆發貪瀆弊案,前消防局長李明峯等官商共10人到案,涉嫌與楊姓消防設備業者勾結,收受曾姓消防設備業者交付新台幣300萬餘元賄款,台南地檢署24日發動搜索並傳喚,訊問後於25日凌晨諭令李與楊姓女性友人2人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25日晚間法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
法院指出,經訊問李姓、楊姓2名被告,綜合2人供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足認李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楊姓被告亦涉犯同條例相關罪名,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法院並認為,2人涉案情節及所涉法條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足認存在逃亡、勾串證人或共犯、湮滅證據之虞,符合羈押要件,經衡量公共利益與被告人身自由後,認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手段取代羈押,裁定2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市長黃偉哲回應指出,李明峯已於日前請辭,市府尊重司法單位的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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