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國台辦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張晗就近期兩岸關注的議題回答提問。針對網路上有關臺灣居民申領大陸證件的討論增多,張晗就相關證件的申領條件、流程及所需材料作出說明。
張晗表示,臺灣居民可依自身意願申領大陸相關證件。為避免外界產生誤解,並方便臺灣居民了解辦理方式,國台辦針對居住證、定居證及大陸居民身分證的申領規定進行完整說明,並製作圖表協助理解。
第一,臺灣居民居住證。
依《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臺灣居民在大陸居住滿半年以上,並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者,可按本人意願申領。申請者需填寫申領表,提交台胞證及在大陸的住所、就業或就讀證明,至所在地公安機關指定窗口辦理。
第二,臺灣居民定居證。
此證件適用於經批准在大陸定居的臺灣居民,作為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依據。依相關規定,符合投靠大陸親屬、為大陸居民配偶、在大陸投資或具專業人才資格等情形者,可向擬定居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需提交申請表、證件照片、臺灣地區身份證、出入境證件及相關證明。獲批准後,將取得《批准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自2024年起,大陸亦推出鼓勵臺灣居民在福建定居的相關政策。
第三,大陸居民身分證。
依《居民身份證法》,已回大陸定居的臺灣居民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需申領居民身分證。持《批准定居通知書》及《臺灣居民定居證》完成戶口登記後,申領流程與大陸居民相同。
張晗並提醒,申領上述證件均為自願行為。同時,她指出,有不法機構在網路宣稱可代辦相關證件並收取費用,此類行為屬非法,呼籲臺灣居民避免受騙。大陸主管部門將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她也呼籲申請者妥善保管自身證件與個人資訊。
圖/張晗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