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台北
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將於今(114)年10月15日起實施,目前已有97%的船舶保險符合新制要求,航港局再次呼籲船東儘速向符合新制規定之保險人投保P&I保險,以免新制實施後因保險不符規定而影響船舶進港作業;倘未能投保合規保險人之船舶,應儘速向本國銀行辦理保證金定存單及設定質權作業,併附既有P&I保單向航港局提出申請,以利後續審查。
依新制規定,申請進出我國商港之船舶,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評等達BBB(含)以上之保險人投保P&I保險,船東可透過「MTNet首頁/公開服務/船東責任保險公司」查詢合規保險人名單(https://im.mtnet.gov.tw/IM10/IM100418/Default)。
此外,針對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結果之保險人,倘於10月15日前提出相關證明並經航港局確認,將暫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國商港至115年4月15日止;惟若屆時仍未取得BBB(含)以上評等,將取消其承保船舶進港資格。
另航港局表示,倘船東投保的保險人具有四大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BBB(含)以上信用評等,而未列入保險人名單者,業者得檢具證明文件並經航港局查證後,將符合條件之保險人納入名單,非以目前公告名單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