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趙士翔/台北
行政院於今(15)日院會通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原民會表示,這次修法正面回應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17號判決,具體落實憲法保障原住民身分認同權及文化權,並將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的溝通,以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原民會指出,該憲法判決認定,憲法所保障的原住民族應包括臺灣現存的所有南島語系民族。凡仍保有民族語言、習俗、傳統文化特徵,並維持族群認同,且有歷史紀錄可稽的族群,皆可依意願申請核定為原住民族。判決要求政府於3年內透過修法或立新法,明確規範臺灣其他原住民族的核定標準、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
原民會進一步說明,「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不僅是對憲法法庭判決的回應,保障平埔原住民族群的身分權益,更將強化文化傳承與權利保障,促進臺灣多元族群的共榮發展。
原民會表示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協調溝通,期能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具體保障平埔原住民身分權益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