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專題
屏東市基督教中華路的行道會,禮拜時,侯傳道主講「你可以不可以?」提到「自由」的問題。
當年解嚴,商人在電視上危言聳聽,用「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吸引社會大眾注意。確實,你敢犯法,衝破道德底線,必定招來懲治。禁忌的,就是不可以。「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不觸犯法律」才是真自由。
站在社會秩序,國家法律,當然不能為所欲為。不過以基督徒的自律,信仰,只要聖經提到的,「只要上帝喜歡,確實什麼都可以。」電視推廣告如此驚世駭俗,1990年掀起千層浪。奇檬子?還是其他產品用這個口號?
解嚴之初,鬆綁,社會吐一大口氣。這個影片,老一輩記得,就是解嚴之後的產物。教科書最近也引用並評論之。
其實戒嚴之前,這些大膽言論,沒有發揮餘地,後來「一發不可收拾」。李明依,照劇本演,而反派的孫越,當年轉型大成功。所以至今孫越,好人。李明依,叛逆,但她不是壞人。這負面印象是冤枉的,畢竟兩個演藝人員都不錯,都是基督徒。
中華行道會,屏東名門正派的宗教,侯傳道提出嚴肅話題,點出的就是依照戒律,守法治,聖經、上帝的話,不會讓人蒙羞。禮拜能夠聽到精彩說教傳道,探討社會現象,當然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