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響應淨零碳排、能源轉型,積極爭取經濟部「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114-117)」,115年度獲核定3,143萬7千元補助獎勵金,即日起受理申請並展開審查,完成屋頂太陽能設備登記的民眾,每1瓩(kW)獎勵3000元,單幢建物最高獎勵上限為30萬元。
產發處長陳偉志表示,屋頂型光電除了能產生綠電獲得售電收益,並具備降低室內溫度3至5度等實質效益,不論是「自行設置」或「出租屋頂」皆可受益。他說,114年度自6月下旬起至11月中旬新竹縣共受理51件光電屋頂補助案,首批加入綠能轉型的民眾,省電減碳、減緩屋頂老化,也享受了政策的紅利。
產發處指出,新竹縣轄內頂層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下之合法私有建築,屋頂完成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可獲取獎勵金, 除了自有房屋,也歡迎有管委會的大樓提出申請,115年度獎勵金採「先到先審」制,受理申請期間至115年 11 月 15 日止,若額度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歡迎符合獎勵資格條件之縣民朋友把握時間踴躍申請。
有關申請流程及相關表單,請至「新竹縣政府全球資訊網」、「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及「新竹縣再生能源推動平台」網站查詢,或逕洽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了解進一步資訊。申請專線電話(03)5518101 分機6174許小姐 或6176 羅小姐。
圖:新埔屋頂光電/竹縣府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