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颱風即將來臨,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災害稅捐減免」措施,提前掌握申請方式,才能在災後第一時間迅速申請、減輕負擔。如遭遇災損,請務必記得「先拍照、後清理」,保留受損證據,並應於災害發生日起 30日內(1個月內) 完成申請,以利依實際損害情況辦理地方稅捐減免。
減免措施包括房屋稅:若房屋受損達三成以上但未滿五成,可減半徵收1年房屋稅;若損壞超過五成,則可免徵1年稅額。地價稅:土地若因山崩、地陷、土石流或沙壓等災害導致無法使用,或受環境與技術條件限制難以恢復者,可申請全免地價稅。
使用牌照稅:汽車或排氣量151cc以上的機車若因災損報廢,或經監理機關核准停駛,可提出免徵(退稅)申請;可修復者則可依修復期間按日減免。娛樂稅:營業場所若因災害停業,可依實際停業天數核減;營業設備受損者,則依勘查情形辦理減免。
為節省時間與交通成本,財稅局建議民眾多利用「線上申辦」服務,只要至財稅局官網進入【首頁╱專區服務╱災害減免專區】,即可線上填報申請,方便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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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總機:0800-000321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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