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陳瑩
針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稱高雄分署)先前發生之公共藝術作品涉嫌抄襲事件,高雄分署今(5)日說明,全案已處理完結。承攬廠商除無償移除作品外,亦已全數返還原契約價金,並賠償分署因此事件所支出之行政費用,分署在此事件中所受損害已獲填補。
高雄分署表示,該公共藝術作品係經公開招標程序,於民國111年間設置完成。然而,同年9月29日經媒體報導,該作品有抄襲日本藝術家創作之嫌。高雄分署在獲知消息後,立即採取行動,迅速召開專家會議。
會議邀集9位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評議,多數專家經比對後,認定該作品與日本藝術家之作品構成高度相似。為維護公共藝術的原創性與智慧財產權,高雄分署於專家會議當日即與承攬廠商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
依據協議,該廠商已於111年12月24日,自行派員至高雄分署無償將該爭議作品拆除移除。此外,廠商也已將該公共藝術採購案之原契約價金新台幣200萬元全數返還高雄分署。
後續,為處理本案所衍生之相關爭議,雙方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調解程序處理。經調解後,廠商同意賠償高雄分署在此爭議處理階段所支出之行政費用,共計新台幣8萬2,154元。
高雄分署特此說明,本件公共藝術抄襲爭議案,在分署積極處理下,相關損害賠償均已獲得清償。未來將更審慎辦理相關採購,確保公共藝術品質與原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