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美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近日通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美方將不參加原定於11月6日舉行的人權理事會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
人權高專辦發言人拉維娜‧沙姆達薩尼28日證實消息,並對美方的決定表示遺憾。她指出,國別人權審議是由所有會員國共同參與的人權機制,旨在推動平等交流與建設性對話,高專辦將持續就相關議題與美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學界及商界保持溝通。
國別人權審議(普遍定期審議)自2007年設立以來,成為各國檢視履行人權承諾的重要平台。自2008年首輪啟動以來,193個會員國已完成三輪審議,第四輪審議於2022年展開。美國分別於2010年、2015年及2020年接受前三輪審議。
在2020年的第三輪審議中,來自116個國家的代表以及相關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共向美國提出了347項建議,涉及消除種族、宗教與性別歧視,打擊仇恨言論及宗教不寬容,改革司法制度與警察執法,改善移民兒童與父母被迫分離的政策,保障移民權益,打擊人口販運,並盡速批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
圖: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