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婉柔/屏東報導]為掃除台灣是行人地獄的惡名,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車不讓人」罰款大幅提高,汽、機車不讓行人,最高罰鍰已提高至新臺幣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同時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另日前在台北市愛國西路上,發生了一件令民眾無不扼腕的嚴重交通事故,有位部桃醫院周姓名醫走在行人穿越線上,遭公車撞擊而不幸身亡,可見車輛禮讓行人習慣,尚未深植駕駛人心。
內埔警再次提醒所有鄉親朋友,駕駛車輛(汽車、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或車輛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就已算違規,內埔警將會嚴正執法,以保障行人安全。
內埔警籲請所有駕駛人,到路口前務必減速,接近路口要「慢、看、停」,及擺頭察看,更要主動暫停,禮讓行人先走。另行人過馬路時,不要邊滑手機,並請選擇設有行人穿越道的路線,另外要特別注意大型車輛視線死角與內輪差範圍,這樣保障大家生命、財產安全。